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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登入才有抽獎喔~



一、 指導單位:財政部

二、 主辦單位: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三、 活動方式:凡於101年5月1日至101年5月31日申報繳稅期間,使用金融卡(即ATM提款卡)、信用卡,透過財政部下列任一電子化繳稅服務管道繳稅,即:
1.網路繳稅服務網(https://paytax.nat.gov.tw/)
2.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tax.nat.gov.tw/)
3.個人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以金融卡或信用卡繳稅為限)
成功上網繳納「100年度綜合所得稅」,並完成同意「參加抽獎活動聲明」登錄之納稅義務人,即可參加本抽獎活動。

四、 適用稅目: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五、 抽獎時間:訂於101年6月20日由電腦隨機抽出中獎納稅義務人

六、 活動獎項:
獎項 獎品內容 名額
壹獎 SONY 46型3D高畫質數位液晶電視 1
貳獎 ASUS華碩 N系列 筆記型電腦 3
參獎 Apple new iPad (3G版64GB) 或其他等值平板電腦 6
肆獎 SONY Tablet SGPT111TW/S 或其他等值平板電腦 15
伍獎 HTC Desire 3.7吋 1G智慧型手機 20
陸獎 Canon PowerShot 數位相機 25
柒獎 價值500元之3C產品或現金500元 130
捌獎 價值300元之3C產品或現金300元 688
合計 888

註:如因故無法提供原定獎項,主辦單位得提供等值獎品。

七、 注意事項:

(一) 倘因故無法提供原定獎品,主辦單位得以其他相同市值產品提供。


(二) 請中獎人務必留意中獎訊息,應於各獎項公布日起1個月內洽辦領獎事宜;凡未於預計期間內申領或不接受依法繳納應扣繳稅額或開立(免)扣繳憑單者,均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


(三) 依所得稅法規定,按中獎獎品價值計入中獎人當年度綜合所得課稅,即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若獎品價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上,中獎人須繳納相當於獎品價值 10%之稅金,中獎人須完稅後方得領獎,並由給付人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為申報並寄送扣繳憑單;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四) 中獎人同意且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布隱藏式姓名及銀行名稱等相關資料於主辦單位行銷網站,若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中 獎資格;另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於活動範圍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中獎人之個人相關資訊,保存期限為抽獎日起2個月。如您有任何問題(如您所提供個人資 料之調閱、更正、刪除等),惠請隨時與主辦單位聯絡。


(五) 若同一張稅單以多筆繳納者,筆數以1筆計算,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及中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獎品之中獎人,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其中獎資格或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外,並得保留法律追訴權。


(六) 本活動如遇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者,得順延之;主辦單位得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審核民眾參加本活動資格及解釋本活動相關事項;其他相關事宜,悉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並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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